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度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案,請有意願申請學校於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前依說明段辦理,以利本局初審,逾期恕不受理 - 柑園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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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度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案,請有意願申請學校於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前依說明段辦理,以利本局初審,逾期恕不受理

依據國教署114年8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2976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本案申請請明確規劃「日期與時間」及「主題內容」,部分補助項目本局訂有相關規範及條件,說明如下:
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年度案):
父母其中1方非本國籍之新住民子女皆可申請。
請114學年度前已返國就讀之新住民子女以申請此計畫為主,並1校1班為限。
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本局將另統一辦理分區研習,屆時再另函請各校薦派人員參與。
「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及「編印、購置、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規劃多元文化主題撰寫計畫,如美食、服裝、節慶、禮儀、工藝品、戲劇、童玩、東南亞植物等。
實施諮詢輔導方案(諮詢及小團體方案):
申請對象僅限新住民子女(家庭),本案不含一般生,以高關懷新住民子女優先補助,請規劃相對應的輔導內容。
請於填報網站「授課內容」欄位填寫輔導課程教學計畫之具體內容,及高關懷新住民子女數。
辦理多元文化親職教育研習:該項親職教育研習主題應為「新住民多元文化」,一般親職教育研習內容本局將不予補助。
本案執行期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
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申請對象:以本市各公立國中小為主,惟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僅可申請補助項目第1項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請線上申請,並將完成後的申請計畫書逐級核章後掃描上傳後,並寄送本局承辦人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申請及線上審查網站:所有計畫皆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填報,若無法登入,請各校承辦人重新註冊帳密。
概算表注意事項:
概算表編列項目請與計畫內容一致,並請詳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要點」相關經費項目之規定。
鐘點費:時間點(課間、課後)、節數、人數、內聘、外聘皆請標示清楚。
雜支:不逾總經費5%。
講座助理費:請敘明必要性。
膳費:請詳列支應對象、數量及課程活動時間,超過12時30分或18時30分才得編列。
教材(材料)費:單位可以1式或份數表示,請詳列內容物、單價及數量。
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每班寒假至多20節、暑假至多80節、第1學期及第2學期至多各72節,總計最高得申請244節課;通譯人員請配合本市規劃,最高得申請40節。
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購置書籍請填寫清單;概算表呈現方式為教材費一式總額。
實施諮詢輔導方案(諮詢、小團體):未具備專業執照者每小時新臺幣(以下同)600元;具備專業執照者每小時新臺幣1,000元(偏遠地區學校)或1,100元(非偏遠地區學校)。
檢附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申請相關操作手冊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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