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新北市115年度志願服務督導管理研習計畫-進階訓練」簡章1份,請貴機關及轉知所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踴躍報名,請查照。
依據本府社會局115年5月28日新北社區字第1150995293號函辦理。
為提升志工督導及業務承辦人之專業能力為核心,強化志願服務的管理效能與整體服務品質,特針對資深志工督導及「志工業務承辦人」辦理督導管理研習進階課程,藉由系統化課程設計,引導熟悉志工行政管理相關規範,並掌握服務規劃與執行的重點,進而促進團隊運作的優化與精進。
旨揭課程訂於115年7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假新北市政府507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辦理,報名資訊如下:
參加對象:訓練人數共計120名。
本市年資3年以上各備案(查)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志工督導或承辦人為優先。
本市各備案(查)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志工督導或承辦人。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各單位逕上新北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後臺報名(https://vtc.ntpc.gov.tw/Backend/Home/Login),並登入運用單位帳號、密碼後進行報名,督導報名方式請詳見簡章說明。
報名日期:自115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至115年7月15日(星期三)或額滿為止。
有關本案督導訓練簡章內容請至新北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前臺(https://vtc.ntpc.gov.tw/)-「訊息公告」公告類別選擇「教育訓練」後送出查詢點選查看。
115年6月起,凡透過「新北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報名本局委託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或民間單位辦理之志願服務訓練者,不克出席應於課程開始5日前去電取消為宜。倘經公告為正取人員,無正當事由且當日無故缺席累計達2次者,系統將自動暫停其報名本局各項志願服務訓練及活動權限半年。請各運用單位加強宣導並提醒報名人員依限出席,以維課程資源之有效運用。
如有聯繫事宜,請洽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吳佳音社工師,電話:(02)29819090,e-mail:vtc@vtc.org.tw。
本局同意報名參加之志工業務承辦人,公(差)假暨課務派代1日辦理。
為提升志工督導及業務承辦人之專業能力為核心,強化志願服務的管理效能與整體服務品質,特針對資深志工督導及「志工業務承辦人」辦理督導管理研習進階課程,藉由系統化課程設計,引導熟悉志工行政管理相關規範,並掌握服務規劃與執行的重點,進而促進團隊運作的優化與精進。
旨揭課程訂於115年7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假新北市政府507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辦理,報名資訊如下:
參加對象:訓練人數共計120名。
本市年資3年以上各備案(查)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志工督導或承辦人為優先。
本市各備案(查)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志工督導或承辦人。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各單位逕上新北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後臺報名(https://vtc.ntpc.gov.tw/Backend/Home/Login),並登入運用單位帳號、密碼後進行報名,督導報名方式請詳見簡章說明。
報名日期:自115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至115年7月15日(星期三)或額滿為止。
有關本案督導訓練簡章內容請至新北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前臺(https://vtc.ntpc.gov.tw/)-「訊息公告」公告類別選擇「教育訓練」後送出查詢點選查看。
115年6月起,凡透過「新北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報名本局委託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或民間單位辦理之志願服務訓練者,不克出席應於課程開始5日前去電取消為宜。倘經公告為正取人員,無正當事由且當日無故缺席累計達2次者,系統將自動暫停其報名本局各項志願服務訓練及活動權限半年。請各運用單位加強宣導並提醒報名人員依限出席,以維課程資源之有效運用。
如有聯繫事宜,請洽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吳佳音社工師,電話:(02)29819090,e-mail:vtc@vtc.org.tw。
本局同意報名參加之志工業務承辦人,公(差)假暨課務派代1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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